滴普科技(0138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滴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組成未滿足《香港上市規則》及相關法律法規、 本細則的規定時,董事會應按照《香港上市規則》的要求通知香港聯合交易所,並 刊登公告,並按照《香港上市規則》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細則的規定予以補足,補 充委員的任職期限截至該委員擔任董事的任期結束。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1 第八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第一條 為維護滴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及相關法律法規、《滴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具體情 況,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負責制定、審查公司董事及 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並向董事會 報告工作。 第三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由不少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