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00231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关联方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6][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1] - 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2]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15]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过半数通过[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1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0] 利益保护与追责 - 公司董事及高管应关注关联交易是否存在侵占公司利益问题[23] - 关联人占用或转移资源致公司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责[23] 交易管理规定 - 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前需上报并履行审批及披露义务[23] - 未按规定报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2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5] 特殊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审计评估或履行相关义务[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