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30100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超捷股份超捷股份(SZ:301005)2025-10-27 16:1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依法 履职。 第五条 公司至少设 2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