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30100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会议召集与主持 - 全部独立董事参加,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4]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半数以上提议可开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9] 会议决策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行使特别职权前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8] 会议出席与表决 - 全部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9][13] - 不能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9] 会议记录与保密 - 记录含多项内容,独立董事和记录人签名,保存十年[10] - 出席者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