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核电(00236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融发核电融发核电(SZ:002366)2025-10-27 16:17

会议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分例会和临时会议,每月开例会,特定情形3个工作日内开临时会议[6][7] - 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审定后,一般会前3天通知出席者,重要议题材料至少提前1天送达[7] - 会议记录由综合管理部门保存10年[8] 投资与项目管理 - 确定投资项目需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完成后审计[10] - 公司按程序进行重大项目收购和管理,总经理组织评估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10] - 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招标后签合同,跟踪管理,竣工后验收并审计[11] 人事管理 - 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需事先征求意见,任免部门负责人需人力资源部门考核,必要时征询董事长意见[10] - 员工聘任、部门负责人任命及委派子公司人员按公司制度执行[12] 合同与制度管理 - 以公司名义执行的经营性合同按规章执行,部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总经理签发[11][12] - 内部管理具体规章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基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长签发[12] 交易授权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交易,资产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15] - 资产净额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或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15] - 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或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15] - 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或绝对金额低于50万元[15] - 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或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15] - 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或绝对金额低于50万元[16] 其他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同类交易应累计计算,已审议通过的不再累计[16] - 遇重大事故等,总经理及高管应在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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