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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融发核电融发核电(SZ:002366)2025-10-27 16: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11]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1][13]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与登记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5] 会议延期取消与投票时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表决权与投票制度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