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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丹科技(3008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丹科技金丹科技(SZ:300829)2025-10-27 16:3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规范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