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300829)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现行适用的《河南 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下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 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 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 等。 第四条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一)因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