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3008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委员会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