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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丹科技(3008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丹科技金丹科技(SZ:300829)2025-10-27 16:3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高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 事会汇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人士: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