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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玛(30133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废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德尔玛德尔玛(SZ:301332)2025-10-27 16:3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2]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或监事职责统筹整合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 - 公司拟变更住所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村创盛路9号A栋A区”[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多处修订,涉及职工权益、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5]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有10,000万股股份,股份总数为46,156.2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0][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7] 股东权益与决议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12] 会议相关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规定[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股份转让有规定[20] - 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2] 财务与审计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相关机构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120名专职审计人员[3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35] 制度建设 - 公司系统性梳理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并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39]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2项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9][40] - 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