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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博深股份博深股份(SZ:002282)2025-10-27 16:31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4]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业绩预告与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8]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8] 重大交易标准 - 重大交易需满足涉及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标准之一[22] 日常交易披露 - 日常交易达到涉及特定事项或其他事项标准之一需披露[2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3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披露[3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事前申报并披露[23][32]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应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提交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审议[32]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以超出金额为准及时审议披露[32] - 公司及子公司、分支机构每月初报送上月和当年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33] - 证券部在累计交易额达规定金额前通知暂停关联交易[33] 禁止交易行为 - 董事、高管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不得与公司交易[3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35] - 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属重大事件[3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35]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36]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40]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40]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40]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40] 股东信息告知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4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42] 信息披露管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54] - 董事和董事会对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等负有责任[46]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授权发言人,非经授权他人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49]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代表需有资格证书[51][52]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综合管理部门,承担具体信息披露事务工作[53] 信息报告与监督 - 高级管理人员应书面定期或在事项发生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重要信息[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管信息披露履职行为进行监督[4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50] 信息传递与备案 - 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向证券部和董秘报告信息[59] - 子公司等决策机构通过决议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应将决议抄送证券部备案[61] - 临时公告后,证券部两个工作日内将董事会公告文稿送达所有董事[65] - 临时公告后,公司总经理责成办公室七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事项抄告相关单位[65]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等未及时准确报告应报告事项,公司将视情形给予处分[73]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视情形对责任人按泄露机密处分[73]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差错,董事会秘书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5] 责任追究 -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六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76] - 情节恶劣等主观因素导致问题应从重或加重处理[78]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79]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五种[81] - 公司董高、子公司负责人追责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81]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8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8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