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秦装备(30092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1] - 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关联方占用[2][4] - 公司与关联方人员、资产、财务等应分开独立[2]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5] 资金占用检查与审计 - 财务部、审计部定期检查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 - 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出具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6] 资金清偿与处置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10] - 以资抵债资产须属同一业务体系,需评估定价[10]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10] 违规处理 - 发现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应处分并提请罢免[11] - 公司或子公司违规致损失,对责任人处分、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1] 制度适用与生效 -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资金往来参照执行[11]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