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批准[6][7]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批准[7] - 涉及资产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5种情况由董事长审议批准[8][9] 指标计算规则 - 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9]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投资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9] - 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9] 特殊投资标准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9] - 股权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标的公司财务指标计算[9] - 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股权交易需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10] 交易审议规则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0]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三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6]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四种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8]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规则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涉及公司资产安排,参照相关规定执行[20]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按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构成关联交易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1]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21] 其他规则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1][12][14][17] -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且与风险敞口匹配[15]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22] - 公司融资类交易应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3] - 公司开展保理或售后租回业务涉及资产出售需按规定履行程序[24] - 公司放弃权利相关规定及适用规则[24][25] - 公司投资涉及关联交易适用相关制度规定[25] - 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按特定程序办理[27][28] - 公司对投资形成的子公司按相关规定管理[28] - 公司财务部和证券部负责对外投资档案管理[28] - 公司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28]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
天秦装备(30092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