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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玛(3013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德尔玛德尔玛(SZ:301332)2025-10-27 16:31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