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30133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 关法律,参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 本制度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 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除 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