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301332) -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156.25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46156.25万股[22][23] 股东与股权 - 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9%,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5%等[20] - 各发起人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0万元,总股份数为10000万股,持股比例合计100%[21]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等[5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2][9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名职工代表董事[1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不少于24小时[135][13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84] - 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92] - 公司实行每年度一次分红,有条件可进行中期分红[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