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600610)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4]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9]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4]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情况[14] 聘期规定 -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1年[15]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10年[17]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2年[17] 改聘情况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应改聘[18] - 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应立即启动改聘程序[19] 改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议改聘议案时应了解情况并评价拟聘事务所[19] - 解聘或不续聘事务所应及时通知前任[19]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事务所遵守准则规范开展审计业务[21] - 应对多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2] 信息披露 - 应在报告中披露事务所、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22] - 每年应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22] 其他要求 - 选聘时要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25]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