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第1次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