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东睦股份东睦股份(SH:600114)2025-10-27 16:32

大股东相关 - 大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3] - 发现资金占用可申请司法冻结大股东股份[7] 公司治理 - 特定主体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7] - 董事会秘书应制作并修改关联方清单[5] 交易管理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按规定决策实施[5] - 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须签合同并审批款项[6]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日常监督,审计委员指导[6] - 财务部定期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审查情况[6] 权益维护 - 董事会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7] - 董事和高管对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