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大股东及董高交易通知 - 大股东及董事、高管等买入前2个交易日或卖出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买卖计划[6] 董高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董事、高管以自然年度最后交易日持股数为基数算可转让股份数[8]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5] 减持规定 - 大股东、董事、高管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集中竞价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11]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大宗交易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2]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2]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规定[13] - 大股东减持至低于5%,90日内继续减持仍要遵守规定;协议转让致不再是大股东,减持后6个月内遵守规定[13] 交易限制时段 - 大股东因违法犯罪被立案等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16] - 大股东及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8] 信息披露 - 大股东及董高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二个交易日报告公告[21] - 大股东及董高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22] - 大股东及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含当天)申报披露[22] 违规处理 - 大股东及董高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公司可追究责任[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批准之日起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