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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东睦股份东睦股份(SH:600114)2025-10-27 16:3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其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大股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下列减持行为: (一)大股东减持,大股东减持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大股东减持其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 的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制度第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二)特定股东减持,即大股东以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