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5]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任职与解聘情形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一个月内解聘[8] - 禁入期未届满等不得担任[7]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和股权管理等事务[12][14][15] - 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3][16] 其他规定 - 任职需参加证券交易所后续培训[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