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金自天正金自天正(SH:600560)2025-10-27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3]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1] - 不符合任职资格应立即停止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16]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18]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应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董事会会议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董事会需反馈落实情况[19]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需同时披露[21]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3]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4]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5] 其他规定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5]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6]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股东[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