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002540) - 《内部审计制度》
亚太科技亚太科技(SZ:002540)2025-10-27 16:47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专职人员不少于二人[7] - 内部审计部设专职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10] - 部分审核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3] - 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14]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工作报告[21] - 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22] - 审计人员实施程序后3个工作日内拟定初稿,审计对象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23] - 审计对象收到报告3个工作日内抄送整改计划[24] - 对报告或决定有异议,3个工作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25] - 审计人员在报告批准日后30日内整理归档工作底稿,保存至少10年[25] 审计范围与类型 - 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20] - 对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审查评价[27] - 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及时审计[27][28] - 经常性审计为季度、年度审计,专项审计按需安排[21] - 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30]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31] 报告与制度执行 - 公司根据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4]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5]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媒体披露评价和审计报告[35]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时董事会做专项说明[36]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37] - 对执行好的单位和个人奖励,违规的提处罚意见[3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