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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图软件(300036) - 融资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超图软件超图软件(SZ:300036)2025-10-27 16:47

第三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发行新股,应由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提请股东会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融资行为的决策: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发行新股(包括增发新股和配股); (二)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含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报请股东会依照法定程 序审批。 第五条 公司可以在每年度年初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时,由财务部拟定本 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额度(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借款额度),作为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的一部分,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讨论通过。在股东会批准的年度借款额度内,总 经理及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每笔具体借款。 (三)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第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机构以及个人违反本制度,越权审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