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10] 独立董事设置 - 董事会设2名,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7]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0] - 不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1] - 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培训[1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6]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5] 公司支持与配合 - 董事会秘书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1] - 公司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1] -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2]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2] - 独立董事提议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22]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2]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其可申请或报告[22]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3]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23] 其他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3]
国安达(3009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