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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3009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国安达国安达(SZ:300902)2025-10-27 16:47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职责、权限与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安 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 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