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马汽车(0005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海马汽车海马汽车(SZ:000572)2025-10-27 16:46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成员中应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