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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可科技(68800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杭可科技杭可科技(SH:688006)2025-10-27 17:01

第五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 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 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 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 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一至三名、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 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者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四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权限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总经理列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