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688006)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杭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 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 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前述所称的"对外担保" 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单项,是指单笔担保资产金额或者为某一公司累计担保金额。 本制度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