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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可科技(6880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杭可科技杭可科技(SH:688006)2025-10-27 17:01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