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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可科技(6880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杭可科技杭可科技(SH:688006)2025-10-27 17:01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 监督机制,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浙江杭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