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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方直科技方直科技(SZ:300235)2025-10-27 17: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及其他导致职务终止的情形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