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3002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管理职责与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9] 活动规范与时间要求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11] - 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1] 沟通与档案管理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5] - 沟通内容包括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8] - 档案应包含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4] 调研管理 - 接待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12]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3]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14] - 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研究报告等文件前需告知公司[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