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300235)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 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方 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经理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