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600288) -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公告
大恒科技大恒科技(SH:600288)2025-10-27 17:16

公司历史与股本情况 - 1998年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注册资本9000万元,1999年更名[8] - 2000年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2002 - 2009年多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总股本为43680万股[8][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43680万股,均为普通股[10] 制度修订情况 - 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1] -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2][7] - 需修订9项公司制度,4项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1] 股东会与董事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19] - 修订后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提出提案,原规定为3%[1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推荐,原规定为3%[2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推荐[22][2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4]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2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29]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1]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37]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37] 公司运营与财务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