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坐标(603040) - 新坐标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新坐标新坐标(SH:603040)2025-10-27 17:16

公司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两位持有人离职,公司回购并注销31,000股股票[2] - 公司总股本将由136,486,896股减少至136,455,896股[2]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6,486,896元变更为136,455,896元[2][8] 公司制度修订 - 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9项制度,新设《董事、高级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11]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12]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1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损失请求诉讼或直接起诉[1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2][30] - 本次换届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8] - 战略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29]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0]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1]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五日以书面方式通知[31] - 董事会需在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6][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6][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连续90日以上可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未按规定发出通知时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股东会[17]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1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7] 利润分配 - 公司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33]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母公司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3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3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34]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可不进行利润分配[34]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36]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7]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