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600056) -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国医药中国医药(SH:600056)2025-10-27 17:1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发生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2] - 承担他人债务或对同一担保对象实际代偿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3] - 新增借款、对外提供增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3] - 债券上市挂牌期间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11] 信息披露要求 - 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刊登在指定网站和媒体[2] - 不得随意变更,更正已披露经审计财务信息需按规定处理[7] - 可自愿披露有利信息,但需符合要求[7] 财务报告审计 - 年度财务报告需由符合法律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审计报告由事务所和至少两名注册会计师签章[9] 信息披露管理 - 由董事会统一负责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6] - 遵循核对报告等流程[18] 暂缓与豁免披露 - 符合特定情形可按规定豁免披露[18] - 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19] - 需满足未泄漏等条件[21] 信息保管与保密 - 信息披露文件等保管期限不少于公司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十年[27] - 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或确认其保密义务[29] 内幕信息管理 - 知情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大股东等[30] - 对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违规买卖或泄露[31] - 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4] 异常情况处理 - 关注债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核查传闻并发布澄清公告[34] 违规处罚 - 对信息披露违规人员视情节处罚,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36] 专项品种规定 -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按更严格规定执行[38]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负责解释修改[39] - 修订需在定期报告说明内容及影响,披露主要内容[39]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组织修订报董事会审议[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