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变电气(600550) -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保变电气保变电气(SH:600550)2025-10-27 17:1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提案与投票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选举与决议规定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情况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8] - 股东对征集投票权,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8]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22]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24] - 若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则不可请求法院撤销[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