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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600327) - 大东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大东方大东方(SH:600327)2025-10-27 17:16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应由公司股东会审议 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非经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 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