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600327) - 大东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股份转让规则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5]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5]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2日内报告股份变动并公告[6] - 计划转让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6] 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7] -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件前后有买卖限制[7] 检查监督 - 董事会秘书季度检查,违规及时报告[8] 制度通过 - 本制度2025年10月27日经会议审议通过[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