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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600327) - 大东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大东方大东方(SH:600327)2025-10-27 17:1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7]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实施细则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 自2025年10月27日会议审议通过起执行[1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