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600288) -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永续发展为导向,以优 化董事会人员结构、不断吸纳优秀人才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大恒新纪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 出合理建议。此外,提名委员会还担负着广泛发掘优秀人才,充实公 司的人才储备的重要任务。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并 报董事会审核批准。 第六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