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600288) -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职工代表董事以外的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或更换[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 - 特定条件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5]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6]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通知[20]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出[25]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7]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43] - 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48] - 担保事项需额外条件[48] - 董事回避时的会议举行与决议条件[51]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54]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时应暂缓表决[56]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人员签名[61]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64]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66]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保密[68]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并通报[7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