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600288) -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