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帮股份(3012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 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 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 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保证审计委员会履职 不受干扰。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 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