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帮股份(30123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战略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并使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3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 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 履行委员职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战略 委员会可根据需要指定相关部门作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 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