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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盛帮股份盛帮股份(SZ:301233)2025-10-27 17:17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和有效管理,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 开的事项。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