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帮股份(301233) -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投票权实施细则》
(一)采用非公开方式获得公司股东委托; (二)未主动征集情况下受到公司股东委托;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开征 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以下简称"公开征集"),是指符 合条件的主体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提 案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不属于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的行为: 第三条 开展或参与公开征集活动,应当诚实信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的规定,不得滥用公开征集损害他人合法 权益,不得在公开征集中实施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以及其他违法 违规行为。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 第四条 公司股东接受公开征集,将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委托征集人 代为行使的,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