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人发生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18] - 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的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未达股东会标准的,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8]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批准[19] 关联交易披露与程序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22]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2] 董事会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2] 财务资助审议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7] 特殊交易情况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五类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三类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30]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31] 内部管理职责 - 关联交易内部信息归集部门为财务部,负责档案管理等工作[34] - 证券事务部负责定期更新关联方名单并发送至财务部[35]
盛帮股份(3012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